那年雍、梁二国连番大战,照水一带适逢三年大旱,饥荒袭来,饿殍遍地。耿渊一身黑袍,端坐枯草丛生中的旷野之中,弹唱起这思念离人的歌曲,不禁令年仅十四岁的毕颉为之动容。
他将耿渊带回宫中,让他弹奏予兄长及一众大臣们听,但这歌声并未阻止战火的蔓延,直到重闻归朝,梁国才大败北雍,以战止战,取得了第一次胜利。
耿渊在宫中住了七年,毕颉习惯了他的歌声,曾有一段时间,他担心自己一旦被兄长赐死,耿渊亦逃不脱身亡的命运,只想尽早打发他离开为宜。
“你说得对,我们都终有一天会死,你前脚去,我后脚跟来。”耿渊听了以后,只简单地答道,“不过,不会死在你哥哥手里。”
耿渊若非双目失明,想必将是安阳乃至天下有名的美男子,毕颉时常这么想。他白皙的肤色,英气的眉,高挺而完美的鼻梁,清隽的唇线,修长的抚琴的手指。要是在某一天摘下蒙眼的黑布后现出灿若夜星般的双目,不知得让多少人为之倾心。
哪怕当下双目蒙着黑布,月光照在他的脸上,现出嘴角的曲度与鼻梁,那一丝神秘莫测的俊美,亦足以与各国闻名遐迩的美男子匹敌。
只是毕颉万万没想到,他竟然还会用剑,当他抽出那把黑黝黝的长剑之时,天地仿佛都为之变色,而他瘦削颀长的身材,握剑在手的一刻,就像变了一个人般。
重闻似乎早早地就看穿了这一切,于是逼宫之夜里,守在毕颉身边的,唯耿渊一人。
那夜也是毕颉第一次看见他出剑——太子商派出近两百名训练有素的甲士,前来杀他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王子,外加一名瞎了眼的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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