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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从慎重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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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2章 辩倒两位六部部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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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大人是刑部部堂,执掌刑责,应当对大明律了如指掌,敢问,明律中,户律第三条为何?”
    众人的目光落在熊繍身上,这对于熊繍来说,应该很简单吧?
    可熊繍目光凝聚,迟迟不说话。
    大明虽有三法司,但真正执掌刑法的,应该是刑部才是,弘治皇帝感到诧异:“熊卿家为何不答?”
    熊繍老脸微红,躬身:“臣答不上来。”
    严成锦道:“那么吏律第七条呢?”
    “答不上来……”
    “刑律第三条?”严成锦又问。
    熊繍怒了:“谁能背出来?”
    严成锦朝着弘治皇帝,微微躬身:“臣可以,刑律第三条:
    以手足殴人不成伤者,笞二十,成伤及以他物殴人不成伤者,笞三十,成伤者笞四十青赤肿为伤非手足者,其余皆为他物,即兵不用刃,亦是拔发方寸,以上,笞五十,若血从耳自中出,及内损吐血者,杖八十,以秽物污人头面者,罪亦如之……”
    如数家珍般,将刑律第三条、吏律第七条和户部第三条,依次说活。
    弘治皇帝和李东阳等人,皆为目瞪口呆。
    还不等他们反映过来,严成锦继续:“正如陛下和诸公方才所见,明律晦涩难懂,连常用明律的刑部部堂,也背不出来,更遑论推及天下?
    这就是臣请乞,修改明律的缘故!”
    明律是朱元璋订的,放牛娃没读过多少书,修出来的明律连标点都没有。
    语句更是生涩。
    历代的翰林虽然学富五车,却不敢将明律,纳入翰苑修撰的书籍当中。
    所以,一直得不到

第492章 辩倒两位六部部堂(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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