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赖半醉的眼眸瞪的大大的,虽然他眼睛绿豆似的小,可是此刻已经瞪到了最大化!
他还是低估了楚云的才气!
无论是豪情,立意,还是诗词质量,楚云都完完全全的碾压童君。
这首诗词不仅仅可以讨好赢权,女人一样会喜欢,从现场不少女眷痴迷的看着楚云就可以看的出来。
女儿家是喜欢情爱,但在无比霸道豪橫且有攻击性的男人面前,是没有免疫力的……
楚云的豪情如同山岳大江,比那旱灾更加炽热人心,比那洪水更加泛滥人心,而童君的诗词……在这一刻,有了楚云的对比,就像是小孩子在玩抒情,没有那个味道,那个沧桑感。
“小骗子……”
周子凌傻住了。
心里莫名的心酸。
能作出这样诗词的人一定是个最伟大的英雄豪杰,一生只为守卫家园,守卫山河,这样的人真的是个坏人吗?
“若他不是坏人,我针对他岂不是我是坏人?”
周子凌猛的摇晃脑袋,努力让自己不要想着楚云好,可是脑海中还是会自我浮现一位盖世英豪从军的画面,那英豪不管什么苦头都吃,行军打战,一往无前!饿了吃敌人肉,渴了饮敌人血,从不退缩。
这种人实在是太让人敬佩了。
男人为之敬佩,女眷则是为之敬仰,需行礼,仰望之……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赢权深吸口气,满意的点了点头:“该死的匈奴,就应该吃他们的肉,饮他们的血!好一个楚云,孤喜欢!”
刘云青面色煞白,瞥了一眼身边的尉迟
第四百七十二章 孤还要!(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