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
坐在距离塑胶跑道两米外的升旗台上,充当一个完全的旁观者角色,是十五岁的程清嘉做出的选择。
也最终成了将来二十岁的程清嘉的心有不甘。
就像在学校里,多看她一眼都像是罪过。他后来无数次回想那天宋煜的那句话,他说他从不会多看裴伴一眼,眼中也从无暧昧情愫,所以料定他与裴伴之间不过是再普通不过的同桌关系。
但宋煜不可能随时随地盯着他看。在宋煜看到的无数次他的冷漠背后,也自然有宋煜无数次看不到的他的无法克制。
但他不得不承认,只有这种情况下,在四下无人的时候,才能够一点点靠近。
才能够借着由头,紧紧牵住她的手,带着她奔跑。
就像那天在无他人在场的茶水间,才敢低头靠近,有点无赖地开口,让她帮他系上围巾。
程清嘉,你是不是慢下来了?裴伴犹豫着开口问。
能明显感觉到,速度的变化。从她需要非常拼命地迈动步伐,到她只要稍微努力就能维护两人之间的距离,差别是很明显的。
他在将就她的速度。
就像那几天她非跟着他一起夜跑,他也是这样。
即便他戴着耳机,不和她说一句话,只是安静的听着bbc英语,但跑步速度却是一点一点地降了下来。
都是因为她。
回答裴伴的,是呼啸的风声。
风擦过耳畔,告诉不了她程清嘉的答案。
不过没关系,她看穿了他的不言不语,紧接着又继续说:还可以再快一点点哦,我可以跟上的。我们不是要迟到了吗,要抓紧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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