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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朝暮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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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挂掉电话站起来,“我要回家了。”
    你像是松了一口气,“那么,再见。”多么迫不及待的语气呀。我走了好远,再回头时,发觉你还坐在那个位置,帽檐下你的侧脸终于在雨雾中氤氲成模糊一片。
    那天我迷了一阵子的路,白球鞋踩在了水坑里狼狈不堪,我问了好几个人,才走回地铁站,然后再坐了五站,回到家时天已经彻底黑下来了,林色色期间给我打了三通电话,将我一顿好骂。虽然如此,但我依旧觉得很快乐,因为遇见了你,我的黑色星期五,仿佛开出了一朵妍丽的花。
    我问林色色,当你想再次见到一个人但却对那个人一无所知时,该怎么办?才十九岁但是谈过十几场恋爱自封恋爱达人的林色色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然后无比真诚无比认真地丢给我四个字:趁早死心。
    我觉得她这个恋爱达人果然是浪得虚名的,我怎么可能对你死心呢,我想要再次见到你的愿望那么强烈。林色色还说,一见钟情什么的,那都是浮云。但我不承认我对你一见钟情,真的,我只是把你当成世界上唯一一个不觉得我奇怪的那个人,或者说,世界上另一个自己。
    所以,我才想要再次遇见你。
    为此,我一连三个礼拜的星期五下午,在初次遇见你的那个时间段上了地铁,可我的运气似乎不太好,我一次都没有巧遇过你。那句“嗨,好巧。”在我的舌尖上被练习得滚烫炽热,却始终无法得见天日。
    我甚至还循着不太好的记忆力去过街角那家奶茶店,喝光了一杯又一杯茉香奶绿,洗手间的大门都熟识了我的脸,可我依旧没有遇见你。
    这个城市的雨季都快要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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