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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错铲屎官后我被碰瓷了[娱乐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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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小鱼心比天大,从不觉得自己迷路,每当有小动物问他:“你是不是迷路了呀?需要我们送你回家吗?”
    他都会回答他们:“没有呀,我不是迷路,我是在旅游!”
    旅游!一个他从人类电视剧中学来的词。
    他其实不懂这个词语的意思,听电视里的人解释,旅游就是一边玩儿、一边走、一边吃。
    嗨呀,他这可不就是旅游吗?
    余小鱼和这一片的流浪猫混熟了,就拍拍屁股,准备到下一个地方去。
    他走的前一天晚上,带那群猫捉弄了广场上欺负肥鸽子的其他鸽子,又去威胁了那群野狗,才摇摇尾巴走了。
    他走的时候,那只小鹦鹉跑过来送了他一程。
    余小鱼扯掉了它三根羽毛。
    他顺着大路走啊走,又走到另一个地方。
    他快快乐乐的旅游了几十年,一生都在到处乱跑,兔子、狗、鸡、牛、羊、鸟、猫、蛇……几乎没有他不认识的种类。
    余小鱼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少地方,他走到一个地方,被一个东方青年捡了回去,有幸搭了一次“顺风飞机”。
    东方青年是个好人,余小鱼在他身边待了足足一周才离开,临走时用脏兮兮的肉垫给他踩了一副大作,名为“感谢”。
    尽管人家根本看不懂。
    余小鱼到处乱走,却不小心走到了郊区,这里一点吃的都没有,饿了两三天后,他愤愤做了决定,他要去一户大人家偷吃的。
    他保证,他不偷多的!够他到别的地方就行了!
    这么想着,他一头钻进了眼前的老鼠洞。
    作者有话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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