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先由徐君蒨‘过一遍’,日后就没那么多波折。
距离案件发生,已经过了十余日,徐君蒨仔细看了当事双方的供述,又提审了李笠,觉得事情有些棘手,于是发表自己的看法。
“投毒一案,李笠确有嫌疑,因为他曾被詹良手下吕全诬告,但典府冯帧所推测的作案经过,只是推测。”
“若真是李笠所为,那么他要在一连串的巧合之下,才能毒杀詹良,如此之多的巧合,硬要联系起来,太过牵强。”
“至于冯帧所说让狗舔李笠包裹中物品,狗虽未死,却有中毒症状,此乃一面之词,不排除陷害的可能。”
“王府发生命案,典府丞难逃责任,可以认为冯帧也有构陷李笠的意图,要屈打成招,让李笠变成投毒杀人的凶手,摆脱责任。”
“目前并无有力的人证物证,证明詹良之死,是李笠所为。”
“种种疑问,湘东王会有,有司亦不例外,不弄清楚,本案卷宗连州廨这关都过不了。”
“所以,还得想办法寻找更多的证据。”
徐君蒨缓缓说着:“投毒一事,暂且不提,那日贾成明明跟着李笠一起到郡廨报案,怎么忽然就不见了?”
“他既然跟着李笠来郡廨,就该跟着李笠入狱,结果却跑了,若一开始就不打算露面,又为何跟着李笠一起来郡廨?”
“贾成之父尚在王府里,他到底在不在意自己父亲的安危?”
“或许,他可能知道些什么,如果能找到他,想来对于破案会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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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贾成那小子,至今未见踪影,莫不是...在郡廨被
第六十四章 又如何?(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