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人手做“社会调查”,所以黄姈知道城内许多穷人每日的全家收入,也就三四十文。
除去开支,剩不下多少,若粮价大涨并引发其他物价上涨,穷人的日子就过不下去了。
如果是在乡下,穷人卖不起粮食,还可以到野外挖野菜、捕鱼,勉强支撑一下。
可建康城里的穷人,甚至连挖野菜、捕鱼的机会都没有,因为周边的山川河泽都是有主的,几乎没地方去挖野菜、捕鱼。
想到这里,黄姈心中恼怒:你们这**商,为了一己私利,不顾百姓死活,恶意哄抬粮价,通通都该杀!
气归气,而且气也没用。
黄姈知道这些奸商哄抬物价,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针对即将在建康实行的新税制(商税)。
只要要让新税制犯众怒,于是,改革税制一事就不了了之。
所以,本来平抑物价不归李笠管,但李笠脱不了干系。
李笠若真的在建康实行新税制,意味着平日里偷税、漏水、逃税乃至抗税的人们利益受损。
这些人之中,有行商坐贾,有官员,有权贵,有士族高门,有宗室王侯以及皇亲国戚。
无一例外,都从偷税、漏水、逃税中获取大量利益,甚至以此为生财之道。
大量物资、商品在这些人的运作下,一文钱商税都不用交,打着各种旗号,堂而皇之进出建康各关津,由此形成的“门路”,养活了不知多少蛀虫。
正所谓“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李笠要向这些人收税,就和这些人有了杀父之仇。
那么,这些人各有默契的联合起来,通过哄抬物价以激起民怨,迫使朝廷放弃改革税
第六十八章 众怒难犯(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