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步,对那些在登记处排队的人,宣传另一个政策:领了食物和钱的外来者,必须进入“特别通道”,接受官府的安排:
安置到“安居坊”暂住。
即官府提供为期五日的免费住宿,住在“安置坊”,每日有免费的一日两餐。
如此一来,纯粹是占便宜、但实际上有地方住的人,大部分会选择离开排队队伍。
剩下的人,基本上以初来乍到者为主。
第三步,官府会组织商家、作场,在安置坊招工,给刚在开封落脚的人们,以找工作的机会。
应募的人,其本人,或者家属(如果有的话),可以转到“廉租坊”居住,离开“安居坊”。
或者,外来者可以在五日时间,自己去找工作,然后搬出去。
也可以凭借用工证明,将自己和家人在“安置坊”的住宿时间,延长至十五日。
于是,来外人口进入开封的第一步(有地方住,有活干),顺利结束,官方的引导工作完成。
但是,制度若仅此而已,就会有不少漏洞。
李笠看了一上午,对码头处的“外来人口分流工作”很满意。
这项制度的宣传做得不错,运渎沿途各码头也做足了“预热”,所以许多抵达开封码头的人们,都知道去登记处登记,有钱拿,有蒸饼领。
小吏们并不用四处奔走,就能轻松引导初来乍到的外地人,到登记处前登记。
登记处前排起长龙,男女老少们依次领食物和钱,通关后进入安置坊,开始在开封的新生活。
如此一来,小吏们其实就起着维持秩序的作用,不用“念经”。
用
第一百八十七章 诱之以利(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