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肆劫掠。
顺带着把妇孺抓走,转卖别处,又赚一笔。
如此行为,自古以来屡有发生,如今旧事重提,矛头直指给少府寺跑海贸的员外郎,影响非同小可。
当然,不能说那些村民“不识大体”、“不顾大局”,毕竟击鼓鸣冤、求父母官主持公道,是朝廷许诺给百姓的权力。
如果严格按照“司法程序”审案,这些村民的指控,会因为口说无凭,有司根本就无法对嫌疑人定罪。
若是为了平息舆论,强行定罪,那么接下来,万一又有沿海百姓指控某个少府寺的员外郎,当初是屠村海寇的头目,那该怎么办?
但是,这些村民在大堂之上言之凿凿,对凶手的指控那是声泪俱下,甚至赌咒发誓,说自己绝无半点虚言。
许多旁观审案的人,情绪被感染,不由得义愤填膺,对嫌疑人(代为过堂、辩驳的僮仆,不是本人到场)喊打喊杀。
群情激奋已经是事实,按照民间朴素的善恶观,当地百姓们大多认为这些村民若不是真有血海深仇,哪里会闹出如此大的动静。
毕竟也有许多人当年深受海寇之害,无论是家里人出海捕鱼,还是跑船经商,多有从此消失、生死不明的痛苦经历。
人们苦海寇久矣,对指控海寇罪行的苦主,本能的同情。
这样的现实情况下,有司若是以冷冰冰的态度,用“查无实据”的措辞,宣判嫌疑人无罪,会直接激化矛盾。
会让百姓认为,朝廷为了赚海贸的几个臭钱,豢养双手沾满百姓鲜血的人渣当鹰犬。
所以地方官进退两难,提刑司也不敢轻易下定论,案件层层往上走,到了
第二百二十二章 作茧自缚?(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