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梁时,建康城内,高门甲族、宗室、权贵子弟可以为所欲为,抢劫杀人,杀夫夺妇,强买强卖,诸多恶行屡见不鲜,有司却管不得。
那是皇帝故意放纵宗室、权贵、高门甲族,以此作为“贿赂”,换取对方的“和和气气”。
事实证明,这样的贿赂,不仅收买不了富贵人家的人心,还会让这些人愈发肆无忌惮,横行无忌,鱼肉百姓。
倒霉的是百姓,日子越过越苦的是百姓。
本来,富贵人家奢靡的生活排场,和食不果腹的穷苦百姓生活就形成了鲜明对比,其门下走狗、恶仆横行霸道,贵人们肆无忌惮的欺侮百姓,更是激起滔天怒火。
所以,当侯景做乱时,短时间内就“一呼百应”,聚集大量兵卒。
攻入建康后,侯景宣布释放奴婢,又吸引了许多人做马前卒。
这些人投奔侯景,未必是认同侯景的主张,而是因为侯景至少给他们机会,一个做人的机会。
前车之鉴,当为后人警醒,彭均完全理解并赞同李笠明正典刑、约束富贵人家子弟的各种制度。
他不是一朝得志就作威作福的人,平日里行事,循规蹈矩,也多次“提醒”亲朋好友,千万别在外面打着他的旗号,为非作歹。
刚开国时,确实有不少鄱阳子弟,或者徐州旧部,自认为是帝乡人、从龙旧部,便端架子,要特别待遇,要如何如何。
没多久,消停了。
毕竟,连梁、武、黄、彭四家都低调行事,无论是在京城(行在),还是在鄱阳,都严格约束家仆、旧部,下面的“帝乡人”、“从龙旧部”,有什么资格要特别待遇?
第二百四十八章 进退(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