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么现实。
苏霁星看了眼合约即将到期的艺人名单,其他人倒是都无所谓,只是他没想到在名单上面还看到了贺璨的名字。
苏霁星掐指算了算时间,贺璨的经纪合约好像的确要到期了。
贺璨一共和烁星签过两次经纪合同,第一次是大一的时候,签了五年,那时候烁星还是苏义盛当家,贺璨又是个新人,所以经纪合同上规定,贺璨的收入和公司三七分成。
当然,贺璨的那一部分收入里,还要抽出一部分给苏霁星这个经纪人,所以那五年里,贺璨赚到的不算多。
第一次合约到期后,贺璨看在苏霁星的面子上,还是选择和烁星续约,那时候贺璨已经开始在娱乐圈崭露头角,算是小有名气,所以这一次合同签了三年,苏霁星还帮他争取到了四六开的收入分成。
没想到时间过得这么快,三年合同很快又要到期了。
苏霁星眉头紧皱地坐在办公桌前,托着下巴在心里好好盘算了一下。
以贺璨现在的人气名气,恐怕四六分的收入分成已经留不住他了,五五分都悬。
而且现在当红的艺人都会选择成立自己的工作室,这样既能摆脱公司的约束,多一些自主选择权,赚到的钱也不用跟公司分账,将个人利益最大化。
苏霁星换位思考了一下,如果他是贺璨,他肯定会选择在和烁星的合约结束后成立自己的个人工作室,毕竟谁会想被公司管,谁会跟钱过不去呢?
作为这么多年的好友,从道义上来讲,苏霁星当然是支持贺璨这么做的,这对他将来的事业发展有帮助。
可苏霁星还是烁星的接班人,从一个商人的角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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