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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后首富成了我的死忠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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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类型的人了,还是自家男朋友熨帖。这么想着,她甜蜜地往黄行骞身边靠了靠。
    黄行骞笑着把人牵的更紧了:“走吧,咱们去吃饭。”
    第14章
    温纵拉着谭景曜走了好一段距离,才渐渐慢下脚步,微微喘气。
    谭景曜视线落在对方握着自己手腕的地方,也没抽开,就这么任他拉着。
    温纵喘匀了气,才发现手心握着什么,再一垂头看到自己还拉着谭景曜的手腕,尴尬地赶紧抽回手,不自在地贴在身侧:“不、不好意思。”
    “嗯?”谭景曜感觉到手腕上的热度消散,抬起头来。
    “就……不是很想打扰我妹妹和她男朋友的二人世界,哈哈。”温纵说完,尴尬地几乎想要找个地缝钻进去。
    “嗯。”谭景曜一边应声,一边往路边的一个摊位走。
    温纵不明白他要做什么,下一秒却看到谭景曜去了卖棉花糖的摊位买了两个棉花糖。
    对方走回来时,把一粉一白两个棉花糖递到自己面前:“粉色是草莓味,白色是原味,你想要哪个?”
    温纵眨眨眼,完全不相信这人会接地气到去买路边摊上的棉花糖,半天都没做出选择。
    “草莓味给你。”谭景曜见他不做声,自作主张地把粉色那根放到了他手心。温纵皮肤很白,虽然有身体不好的原因在,但本身皮肤底子就好,在粉色棉花糖的衬托下,看起来很有灵气,或者说很漂亮。
    温纵木愣愣地道谢:“谢谢。”
    “不客气,我第一次吃这个。”谭景曜怕对方不自在,顺势铺了台阶,“吃饭前看你一直盯着看,估计很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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