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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后首富成了我的死忠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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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他的办公室布局简单,整体以黑白色调为主,角落有皮质黑色沙发,还有一个通往休息室的门。桌上除了电脑和整齐的文件,只有一个木制笔筒,其中插着几支笔。
    温纵一眼就注意到了笔帽是小王子的白色钢笔,走过去拿起来看了看。
    “都脱漆了,你用了多久?”随着这段时间记忆的不断恢复,温纵已经想起了很多两个人相处了多世的细节。
    这个钢笔是温纵在其中一次剧情运转过程中,送给谭景曜的生日礼物,算算到现在起码也有几十年了。
    钢笔的外表并没有因为剧情重新开始而变回全新的状态,而是作为一个凭证,始终存在在谭景曜的生活中,提醒他这是有关于温纵的记忆。
    “不记得了,好久了。”谭景曜并没有告诉温纵,这支钢笔其实在前段时间已经不能出墨了,虽然使用寿命到了,但不妨碍他始终把这只钢笔放在这里作为纪念。
    因为这对于他的人生来说,是个极具象征性意义的珍品。
    温纵默默把这件事记在了心里,打算明年生日送他一支新的。
    谭景曜把饭菜一边摆开,一边说:“音乐盒的事情已经有眉目了,我联系到了当时生产的厂家,他们那里还有匹配的底座,最近会寄快递来。”
    “好啊,到时候我们一起组装。”温纵说的兴致冲冲,即使他知道给音乐盒换个底座根本不费什么功夫,但他还是很开心。
    两个人一起吃了顿还算丰盛的晚餐,之后谭景曜便继续工作了,温纵搬了他的另一台笔记本电脑,盘腿坐在沙发上写。
    马上就是十一长假了,温纵的存稿也离收尾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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