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洪荒]全洪荒都以为我喜欢鸿钧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20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洪荒其余的地界皆有动荡,眼下还需再加上个人族藏身之地这个例外。
    “看样子,女娲师妹是真的看重人族, 吾等行事更应小心才是, 以免误伤了人族。”
    老子交代起此行的相应事宜, 因来的路上他已经将女娲的用意一五一十的告知给元始与通天,他二人从娲皇宫内的云里雾里, 到眼下浑然通透,也不过两日。
    “兄长且宽心,吾等此次前来,是为寻求成圣的机缘,不出意外, 决计不会与人族交恶。”
    若能遇上根骨极佳的小辈,自然也不会吝啬收入门下。
    在见到人族的模样以及劳作的能力后,通天便知兄长是多虑了。
    人族竟是难得的万灵体质,天生亲近灵力大道,修行起来比洪荒万族要快无数倍。
    唯一可惜的是人族寿元短,但通过修行,寿元能不断提高,直至与天地同寿,倒是将这个弊端解除了。
    若不是钟于外貌,通天以为自己势必会喜欢人族。
    那些且都是后话,见到人族后,三清决定分道扬镳,各自在人族领地里寻找,如此比他们扎堆,要强上太多。
    分别之际,老子道:“吾等兄弟三人,千年后仍旧在此相见!不论是否领悟证道根基,皆要前来。”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 “人族非是久留之地,昆仑山亦是不可长久无主。”
    话毕,三清三人相互道别后,便各自往一处而去。
    通天决意往东、老子往北、元始则钟意往南,奔向不同。
    通天所在的东边多山岭,偶有一日出行,见两人族被一猛虎逼迫至悬崖,模样狼狈,满身是血。
    如同

第120页(2/4)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