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夫无奈道。
娜塔莎手指翻飞,快速地在键盘上输入#布鲁克林纽约银行劫案#等关键字样,跳出来一大堆新闻通告。
“队长,好歹给我描述一下长相呗,或者有没有什么明显的特征,现场那么多人。”娜塔莎速度极快地扫过一张张照片,长相惊艳的亚裔面孔没看到一个,倒是被某个金发男人各种表情的照片晃花了眼。
“大约一米八零,身形纤长,黑发,皮肤很白,第一眼就能让人记住。”史蒂夫搜肠刮肚憋出几个词儿。
“呵呵。”娜塔莎干笑两声,“队长,你和那位真的是一起长大的好基友吗?”她严重怀疑这段基友情有作假成分。
“基友是什么?我们当然是一起长大的。”还吃过同一碗饭,睡过同一张床,穿过……
“那你描述得可真具体哟。”娜塔莎冷笑。
史蒂夫终于反应过来,试图抢救:“他那天穿了件粉白色的衬衫,脑袋和嘴角都有伤。我记得记者拍了很多照片,很容易就能认出来。”
其实从事情发生的第二天开始,一连半个月史蒂夫买了所有能买到的报纸。只有两三家报道了当天的事情,照片放的还是放大版的他,几乎占据整个版面。内容还都是什么美国队长勇斗劫匪,英雄重现,巴拉巴拉巴拉,夸得史蒂夫都有些怀疑人生。
幸亏史蒂夫不会上网看新闻,也不知道现代各大媒体报纸的重心都已经转移至网上。但凡他掌握一点点互联网时代的基本技能,那关于美国队长的溢美之词瞬间360度无死角将其淹没。
没见到想见的人,史蒂夫有多遗憾也只有他本人知道。
“队长,有几个问题请你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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