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媚俗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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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赏心悦目的。你绝不会羞于承认这是你的男朋友。也许他学习不算太好,没有特殊的才艺,不曾得过任何种类的大赛冠军。可是和他在一起,你会发现他也有很多小心思,小情趣,与他说话绝对不至于无聊,更不会烦躁。
    小时候,我以为这样的男友是人生的基本款。看,我并没有要求他才如杰伦,貌比彦祖,富赛思聪。我只要他条件过得去,又与我合得来而已。
    可长大后,我才发现这要求已经高到奢侈。原来略平头正脸的男人,在大众眼里已算帅哥。如果再性格好一点,多半早在校园时代就名草有主。偶尔剩一两个大龄未婚,那简直就是婚姻市场上最紧俏的抢手货。
    而可悲的是,我这样容貌普通的女白领,在婚姻市场上却几乎是最滞销的类型:没富到能让对方吃软饭,又不甘心在家里做免费保姆。条件好的男人选择对象,要么图貌,要么图钱,或者,图个贤惠。偏偏我哪样也没占上。
    在现实中,长得帅的男孩子如果突然对我客气起来,多半是需要我帮忙。这是我在无数次自作多情后的得出的残酷结论。这个结论准确率是如此之高,说是我发明的定理也当之无愧。
    在发现这个定理的过程中,我可悲地进化了到了对帅哥自动免疫的地步。我仿佛被精神阉割了,自觉地在感情的初始阶段就降格以求,见了帅哥先自动默认与我无关,直接选择那些像我一样不那么好看,但是还能接受的人来喜欢。
    大概就是这卑微的习惯性心理,让我在这个梦里停留了这么久,都放着小帅哥熟视无睹,满脑子只有自助餐。
    从这一刻起,我放弃了拉斯维加斯。我有了新的目标。我要好好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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