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为了学习和打工方便,总是胡乱扎一个马尾。
她总是很无助,事事都不懂,要他帮忙。她根本不去理解他的音乐。偶尔他讲给她听,她蹙眉:好难啊,我真的听不懂啦!你怎么会知道这么难的事情呀?而我却一直在摇滚乐方面暗自修炼进修,好像要跟他在音乐大赛中一较高下。可原来他根本不需要能与他高山流水话知音的红颜知己,他只需要一双膜拜的大眼睛和妩媚的笑容。
冰冰的每一个特点,都衬托了我的粗糙乏味。而学长的每一个举动,都在告诉我:他从来没把我当回事。
我庆幸自己没有对学长表白,也没告诉他我要为他购买一把Fender的计划。我有意无意地说:最近打工太忙,我没时间练琴。以后我就不来了。
其实根本没人在意我的缺勤,我从来也不是乐队的正式成员。这些只是说给自己听,假装还有人对我有所期待。
那把二手吉他不合时宜地待在宿舍里,提醒过去几个月里我犯的傻。我一度想把它卖掉,但一直没卖。甚至到了现在,我在北京买了套小小的一居室,那把吉他仍然和我住在一起。考虑到北京的房价,它占用的面积价格,已经远远超过了它的身价。
冰冰最后和学长并没有善终。据说后来他表白了,她痛苦地拒绝了。这不奇怪后来,在大学四年中,追求冰冰的男生质优量足。有篮球队的后卫,足球队的前锋,常年拿奖学金的学霸,学生会副主席,以及开着跑车上学的富二代。学长只是冰冰的一次不值一提的初始战绩。
所谓冰冰是我的情敌,其实是我给自己脸上贴金的说法。学长根本没有喜欢过我。而冰冰也根本没有喜欢过学长。他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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