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十足地诠释了什么叫想要中庸。
本身他沾不上这行业里的事多少,不过也好,当付钱使唤劳动力的资本家那一方才该是他的作风。
况且有他在,原意身边的都是猫狗而已。
摸了几年钢笔和文件夹还有实验器材的手悠然地执着一只美术专用铅笔,一点点地在粗糙不平的画纸上摩擦摆动。
四k纸上有张红棕色的素描画。一个清晰的人像大头。
那是一张独属于她的脸,微微昂着头,行上而下看人的角度。
分明还稚嫩,抛去眉宇间自带的淡漠疏离与隐约的乖戾,大约只有十五六岁。
他停下手,久久不能把目光从画上移开。
原意走的903个日夜里,楚恪每天都会准时准点地练习着她喜欢的事物。
男人太聪明,什么都是一学就会。
可偏偏唯有绘画,仿佛是被点了死穴,每每执笔便心绪烦躁,几次暴躁地不像人前冷静又稳重的疯子天才楚恪。
到底手为什么?
他不知道,却还是逼着自己练,一点点地从零开始,直到现在,技法熟练构思精巧,俨然具备了上佳的美院水准。
楚恪死死地看着那双模糊的没有焦距与高光半点不灵动的眼睛,倏地掰断了手里的笔。
“嘭叮”清脆的木杆掉到大理石地面上,弹跳着蹦出几米远滚到了墙角。
叶公好龙却不敢点其目。他唯好一个原意,千百次要点出她的双眼,却总是以失败告终。
男人清晰地记得自己的少年时代。
卑微地,狗都不如的十几岁,遇到了那个高高在上的银发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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