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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七十年代撩汉[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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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行,她得给自己换个住处。
    换去哪里好呢?
    嗯,许朝歌家就不错。
    不知道自己家被惦记上的许朝歌,此时已经意识到自己刚才跑回家是为了什么,正憋着一口气,打算等下工再去找林晚拼一次命,看能不能再混一顿饱饭……呸!她才不会为了一顿饭,就把她二哥拱手相让,两顿也不行。
    她饭照样吃,人就是不让,气死那个小美人儿……不对,小狐狸精。
    转眼日落西山,在田里干活的人陆续下工。
    许朝歌干完最后一点活,就撒丫子往家里跑。
    到家后才发现,林晚早不知道去哪里了。
    问了陆少钦他娘才知道,她回知青点去了。
    正准备杀去知青点,陆少钦就回来了,手里还拎着一条黑鲷。
    见了许朝歌,他便问道:“我抓了一条黑鲷,你今晚要不要在这边吃?”
    “不在这边吃,我在哪边吃?”问的什么屁问题。
    陆少钦:“……”
    忘了他三叔、三婶走后,许朝歌这个厨房小白就一直在他们家蹭吃蹭喝的事。
    “把鱼收拾了,我去喊乐乐回来。”
    “哦。”许朝歌做饭不行,但杀鱼是一把好手,接过鱼,就转身收拾去了。
    等陆少钦把陆嘉乐带回来的时候,她已经把鱼收拾好了。
    看到他们回来,许朝歌便把处理好的鱼给他,然后,和陆嘉乐在院子里玩。
    玩了半个多小时,晚饭才做好。
    晚饭吃的是鱼汤和烤红薯。
    换作往常,许朝歌肯定上了饭桌就开启埋头苦吃模式,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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