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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七十年代撩汉[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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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一对情侣表。
    许朝歌见了,有点羡慕,转头对顾北平道:“四哥,要不我们也结婚吧!”
    “为了一块手表,你至于吗?”顾北平有些无语地白了她一眼。
    “我觉得挺至于的。”许朝歌严肃脸。
    “你有钱给我买手表吗?”顾北平问道。
    “不应该是你给我买吗?”她要是有钱买手表,还用得着跟他结婚吗?
    “我没钱。”顾北平穷得理直气壮。
    “你真不像是城里来的。”竟然跟她一个乡下泥腿子一样穷。
    “城里也不尽然都是有钱人,像林大忽悠那么富裕的,属于少数。”他家里的经济条件其实也不差,但钱和票都是他爸和他哥挣的,他没好意思找他们要,但他们好意思不给他,所以,他很穷。
    “二哥的运气真好。”不仅吃到天鹅肉,还一吃到一只肥到流油的天鹅肉。不像她,只找到了一只瘦不拉叽的天鹅,还不给吃肉。
    想到这一点,她看着顾·瘦不拉叽·天鹅·平的眼神别提有多嫌弃了。
    “你觉得我有可能从国家手里抢到男人吗?”嗯,她想再争取一下她三哥,顾湛江。
    “有……理想是好事,但请你现实点。别特么尽做白日梦,我哥是你永远都得不到的男人。”顾北平打击道。
    这大气喘的,许朝歌想打他。
    但他们现在人在百货商店,不方便动手。
    于是,她狠狠地踩了顾北平一脚,然后,近乎一字一顿地问道:“疼吗?”
    “废话!”当自己轻如鸿毛呢!下这么重的脚,怎么可能不疼。
    “疼就对了,疼就说明这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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