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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七十年代撩汉[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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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晩是城里来的,家庭条件也不差,她爸妈出得起当自行车当嫁妆很正常,他们最多羡慕不会嫉妒,就算嫉妒也没有用。
    许朝歌和顾北平回岛上的时候,天色已经近黄昏。
    距离陆少钦他们三回岛上的时间,都快过去两个小时了,还有人在陆家看自行车。
    许朝歌回到岛上后,本来想找陆少钦算账的,进了陆家的院子,见到自行车后,她就把找陆少钦算账的事情忘了,拉着顾北平,让他教她骑自行车。
    顾北平家里是有自行车的,他老早就会骑自行车了,但他不是很想教许朝歌,怕再发生之前教她包饺子的事情,只是不教的话,他又担心许朝歌自己乱骑把陆少钦新买的自行车摔坏了。
    犹豫再三后,他到底还是选择教她。
    除了担心她把自行车摔坏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陆少钦准备做晚饭了。
    他不想在厨房里吃他和林晩的狗粮,又不好意思在家里坐着什么都不干,让林晩一个今天过生日的人去给陆少钦打下手,这才选择教许朝歌骑自行车。
    他和许朝歌把自行车牵出去后,那些在陆家院子里看自行车的人也跟着出去了。
    他们都出去后,陆少钦才着手开始准备今天的晚饭。
    今天是林晩的十八岁生日,晚饭自然十分丰盛,他不想当着外人的面做,怕有人赖着不走,或者眼红。
    不管什么时候都不缺眼红的人,他们或许没办法给你造成伤害,但很可能会膈应到你,哪怕只是说了几句酸话。
    他可不想林晩过个生日还要被人隔应,所以,一直等到顾北平和许朝歌回来,把那些人带走,他才开始准备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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