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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渣前妻的上司标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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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视频又一次被播放。
    因为这个罪名几乎没什么好辩驳的,所以视频指向也非常的清晰。
    先标出庄卿对话的人物,然后具体的话里,牵扯到项目里什么数据,什么理念,还有什么底层逻辑基础,都非常清晰的标明了。
    一个二十分钟左右的视频,标注出来了将近五十条的稳定剂信息泄露。
    宋真就是做这个的,自然也看得懂,三院这次的标注非常的具有代表性,不再是像前几个罪名那么广撒网提供无效证据,而是,只要是标出来的,就是核心理论,就是……
    有效有力的证据。
    视频播放完,原告方再进行陈述,陈述完毕,审判长让宋真放对质。
    而前面一些时候,相关法条已经由刘律师的团队搜集完毕,也制定好了相关的对弈方法。
    刘律师直指核心,“我国药物研究研发方面,关于《故意泄露国家机密罪》定性的法条,是于十五年前制定,并于次年实施的,而视频中,最早的录制时间为二十五年前,最晚的,是二十一年,依照常理,后制定的法条不能应用于先于它发生的事件,因此我方认为,对方律师引用的法条错误,举证不应当成立。”
    审判长讨论之后,追问:“原告方,对此可有异议?”
    而这个问题一出来,宋真和竹岁还有刘律师,都深吸了口气。
    不同于之前几次问过原告和被告的意见之后,放过问题内部再讨论,泄露机密罪被追问了,也就意味着,法官的想法和刘律师预料的一样。
    这个罪名好定,没那么多说法和模糊地带,应该这一次,或者下一次开庭,就能宣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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