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乐队成员里,封梦彤最喜欢的是贝斯手。男生个子很矮,身材很瘦,室内也戴墨镜,褐色的头发没补染,头顶已经完全是黑色,平时喜欢“嘻嘻嘻”地笑,话也很多,虚荣心很明显的样子很可爱。
其次像乐队老爸一样的架子鼓,总是压帽子的吉他,最后才是乐队主唱。
说真的,一开始,封梦彤都不太记得他的名字。毕竟乐队就是乐队,吉他贝斯鼓,还有一个弹键盘的唱歌的,没必要记得某个成员叫什么。但是,鹿坎在粉丝圈子里被cue的频率太高了。
可能有点伤人,但他受欢迎并不是因为水准如何高超,而是更实在的理由——他长得好看。
搞乐队的,唱歌好听,又是个帅哥。
换了你,你讨厌吗?
封梦彤不讨厌他。而且,有时候,她能感觉得到他细微的不合群。倒不是不合乐队成员的群,而是太迫切想展现音乐的特立独行。
这种孩子,封梦彤在职场上遇到过不少。说白了就是太理想主义。真有本事的人,其实大部分都能靠才能吃饭,假如你已经选择入世,那就还是不要这么天真比较好。
她还是去听他们的live,那是能让她短暂忘记烦恼的地点,唯一让人稍微有那么一丁点不愉快的细节在于每次最后买周边后问候,他们总会对她说敬语。
其他人都不这样。
只有她。
这种时候,封梦彤会突然意识到,自己比这群最小十九岁、最大二十六的男生年长多少。三岁一代沟,她和他们中间简直隔着日不落的想念。
有时候半夜醒来,她都很想问问名为“现实”的焦虑感,你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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