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跑了,我们村的孩子只好去隔壁村上学。村长的孙子在路上被蛇咬了一口,背回来就……要是……要是你早来两年就好了。”
余文佑忽然明白了他刚进村时所受的冷遇。反正都是要走的过客,何必一腔热情付诸东流。又想起那个夭折的孩子,更是觉得可惜。穷山僻壤中,做任何事都尤其艰难。美国的农村早已彻底现代化,这里却是像被定格在上个世纪一般,落后的可怕。年轻一点的想尽办法往外走,连赚点小钱支援家乡建设都不容易。没文化本来就赚钱少,何况就算真赚,想盘活这里,唯有修路。一马平川的柏油马路至少要直通县城,这么长的距离,谈何容易!
村长渐渐镇定,又哽咽着说:“你别走,别走!”
余文佑郑重的承诺:“这里有要我的一天,我就不走。”话没说死,如今国家政策越来越好,这样原生态的地方指不定那天就被哪条高速路过,开启旅游村模式,到那时自然有更好的老师来。
熊大豪爽的搭住余文佑的肩膀:“好兄弟!”
余文佑不习惯跟人这么亲近,缩了一下。熊大一顿,又见余文佑满脸尴尬,囧囧有神的说:“你怎么跟个姑娘似的。”
此言一出,刚才悲情的气氛顿时无影无踪。村长的孙子已没了一年多,虽然还是伤心,却也不至于时时刻刻都惦记。医疗条件差劲,他们对死亡比城里人淡定太多。缓过神来,微微一笑:“晚上的事都准备好了?”
太阳落山,夏夜凉爽的风吹着晒谷场。每个人却都让中间的篝火烤出了一身汗。气氛热闹的像过年,壮丁们跳着芦笙舞,连苗鼓都祭了出来。歌声此起彼伏,配合着鼓声,充满着力量。山人唱山歌,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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