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你去我爹的坟头磕几个头,告诉咱爹,我媳妇来给他老人家磕头了。”
这话,他自然是用尼德兰语说的。
丁月桂笑得异常开心,答道:“好,去看公公。”
陈氏听着她的怪腔怪调,一个劲儿的劝慰自己:不打紧,只要她儿子喜欢就成!
想起早逝的老伴,陈氏的心里很酸,眼里多了些水气,要是他还在,一定会坐在太师椅上,抚着他的小山羊胡,得意地点头,她转念一想,也说不定,自家早死的老头子会气得山羊胡倒立呢,他祖上也是官宦之家,说不定,会痛斥自家儿子怎么可以娶个怪里怪气地外族人。
不管如何,她很快就有孙子可抱了,不用眼馋别人家的。
“儿子,月桂是不是以后就一直在咱们这里了?”
“是的,月桂的爹娘为救我而死,而她的那些亲戚见她是个孤女,又想霸占了她的财业,他爹临终托孤,儿子不想她受委屈,更何况劳拉,哦,月桂,她性子很温柔娴惠,质地纯良,娘,你可多了个好闺女呢!”
张裕德话里的意思,除了金头发的丁月桂这个洋人,在座的没有哪个听不懂。
媳妇是女儿!
他让自家娘把媳妇当闺女来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