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写的起诉书的草稿,“您这么忙,我本来不应该打扰您。但是这件事,我希望能跟您讨论一下,拓宽我的思路。”
何之初就知道顾念之是无事不登三宝殿。
他毫不意外地接过顾念之递过来的文件夹,打开看了起来。
一目十行地看完,何之初沉吟道:“……你要做宋锦宁的代理律师,告罗嘉兰故意杀人未遂?”
顾念之重重点头,严肃地说:“对,我一定要告她故意杀人未遂。”
“可是看你的陈述,是不是告‘精神虐待’,或者‘家庭暴力’更容易?”何之初冷静地说,他是从纯粹的法律角度看待顾念之这份起诉书。
顾念之有些激动:“对,我就是要告她故意杀人未遂!——光是告“虐待”怎么够呢?”
必须是故意杀人未遂!
“为什么?”何之初抬眸,淡定地看向顾念之,“……先说服我。”
“我国刑法上并没有谋杀罪,只有故意杀人罪,又分既遂和未遂两种情况。”
“宋女士并没死亡,所以只能是故意杀人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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