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的眼神看了他很久, 方才摇摇头, 表示不用。
公爵:“那万我食言……”
时倦仍是摇头。
“万……”
“不会。”时倦在石板上写道,“你进房间之前我给房间大门口的地面画过个言灵咒。”
公爵:“……你为什么会知道言灵咒?”
时倦:“书架上有。”
公爵抬头看了看书柜里那一架子新得跟刚拆封似的书, 深深地沉默了。
有道是人言有灵, 而言灵咒的作用顾名思义,就是中咒者必须履行自己许下的诺言, 否则便会受到天谴。
诺言越重, 施咒者需要往其中倾注的力量就越大。
那会儿血族公爵还没擅自闯进房间,时倦恰好在房间某本书上看见这条,便对照着画了个。
而公爵昨晚亲口答应了要带时倦去那位王子的成人礼。
他打死也没想到对方还留了这么手,再想想昨晚提前画好的那一房间的十字架, 终于确定了个悲伤的事实:他在时倦眼里,可能真的特别特别傻白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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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倦的确不怎么担心男人会食言。
却不是因为对方傻白甜, 而仅仅是因为对方傻。
血族说起来神秘高贵,但若真的要算,其实称得上非常原始的种族, 具体表现之就是他们排位高低的标准不是处事能力, 而是看自身血脉。
这种优胜劣汰的机制,造成的最明显的后果就是除了需要统领族的掌权者, 般的高位者往往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之辈。
他们的欲望直接又纯粹,反倒少了很多人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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