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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暴戾屠户的小夫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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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这种事不现实,喜欢女人的男人怎么可能被扳弯。直到他穿来这里,和熊壮山在平凡艰苦的日子中,一点点磨过,他才发现,当一个人真心实意地对另一个人好起来,在过日子面前性别就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幸好,他不是这里人,要不,也许就被熊壮山磨软了心。
    洗漱过后,他蒸起了馒头,因为要祭祖,馒头被他捏成各种小动物的样子,其中小兔子形状的最多,或趴着或坐着卧着,还有两个抱成团的。
    唐寿又做了几样荤菜,看见地窖里有许多猪肉皮,便想做皮冻,皮冻是后世的叫法,记得在宋朝,他有一个十分好听的名字,叫做水晶脍。
    熊壮山叠完被子,打扫了卫生,进来就见唐寿手上拎着块大猪肉皮。
    “你要做肉皮吃?给我,我给它先净毛。”
    熊壮山不亏是个屠户,做这事十分地道。将肉皮搁滚水里泡透,捞出来,刮净细毛。一套操作下来,也就眨眼之时。
    “二郎,肉皮你们平时都怎么吃?”
    熊壮山随口道:“和肉同炖,也尚可。”
    “暴殄天物。你看我给你做道水晶脍,你就知道从前猪肉皮吃瞎了。”
    “嗯。自从有了夫郎,我就知道从前的都吃瞎了。”
    这……熊壮山怎么成了油腻老司机,一言不合就开撩,这和他从前人设完全不符,要不是这头大笨熊还时不时拿那把大砍刀出来吓唬人,还有蛮悍的腰力,他都要怀疑这头大笨熊同自己一样,被人穿了。
    唐寿这么想着,双眼忍不住偷瞄了眼熊壮山的腰。强壮,有力,能让人欲罢不能,欲死欲仙……停,打住,再想下去就是限制级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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