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快马才能赶到,急也没用。”又转向农家人方向“您们这村子里面,可有谁家养马?”
“不成,咱们没钱。”谢墩云的玩世不恭早已荡然无存,他真的很急切,肝火沿着内脏一路灼灼,眼眶险些喷出红丝来。
若果,这是上天赐给他重来一次的机会。
他就要在紧凑的两日里,抵死奔至咸安。
“有钱,有钱。”
戚九感染到了某种催命的情愫,连他的神经亦绷直如弦,挺身而出道,“我这身锦绣半臂,应该十分值钱。”
趁着暮色暧然,红彤彤的云霞底,前后蹿出两道骏驰的长影。
谢墩云骑马在前,侧首而问“你怎么能知晓这村子里会有快马?”
戚九牢牢攥住马缰绳,生怕一个不当紧跌下地,身上立刻被踩成马蜂窝去。
心里忐忑不安,嘴上一字一句解释道“应该算是某种突发的直觉吧,假设村中无马,那农家人也不会轻易说出,两日抵达咸安圣城的准确时辰。”
“原来你并不傻,真的只是失去记忆而已。”
谢墩云心里慨叹,如果不是被接连的真相所刺激,他也不会忽略任何蛛丝马迹的。
“不然你我共乘一骑?”看戚九的小身板在马背上摇如舟棹,唯恐他失足摔下来,被马蹄践踏。
戚九笑道“不需要,我从没有和人共乘的习惯。”
呃……
他不是失去记忆了吗?为什么会说出如此肯定的语句?
才一想,戚九的脑子似灵光乍泄,支离破碎的错觉瞬间滚入颅腔,又眨眼消散。
马蹄凌掠而奔,四蹄间繁乱的击打声,踢踏踢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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