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快穿]金牌鲨手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第12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是所向披靡。黑夜成了林月天最佳的隐蔽,他来回城中各个角落,但凡见到大些的宅院便往里抛下裹着石子的传单。忙活到东方既白,才流窜出城,随便找了个无人的野地休息。
    像这种东西,在现代估计也就相当于“我,秦始皇,打钱”,没什么人会信——有哪个正常人会这么随意地去杀人?可在讲究快意恩仇,奇葩并出的江湖世界里,相信这一套“随性高手,在线接单”的还真大有人在。
    林月天这段时间就光处理业务了,如有抵赖尾款不给的,他便一天刺杀一个客户府上人物,从家丁到管账,级别越来越高,直到尾款结清。当然了,他也没用太多这样的手段,大多数客户见到仇家的头颅从天而降被扔在自家院落里,就吓得魂飞云外,哪还敢吝啬一笔尾款?
    也不是没有自诩正义的武林闲散人士打算对付这个无法无天的杀手,但他们的武功最好的也不过二流,很多人还是旁学杂收、练了一身野路子,又大多是年过三十的外家好手。俗话说拳怕少壮,原身大家出身,从小多少江湖高手教导不提,现在才十七八,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光拼力气那些武林人士也不够他一只手打的。这段时候的单子,最后都顺利变现了。
    “挣够了。”林月天心满意足,“原身这样年轻,就有这样的武学修养,恐怖如斯。不愧是大家子弟,青年才俊啊。”
    “原身好好的名门正派……你看看你都做了什么……”系统有气无力,欲哭无泪,“你知不知道现在江湖上怎么叫你?呵呵…我看你肯定不知道,我告诉你罢。因为你动手时都要收一百两银票当定金,现在人人叫你「百两鬼」,意思是,只要一百两,你就送人去当鬼。”

第12页(3/4)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