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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金牌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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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抖M?”林月天使用自己的丰富知识储备进行猜测。
    “别瞎扯了,再胡说八道要过不了审了,”系统说,“我觉得他或许真的挺喜欢原身的。就是那种「和初恋分手几百年,再见面他毅然让我挣钱养家,显然没把我当外人,复合有望」的心态。”
    “原来如此,”林月天表示,“不过这不重要。”
    在把外快挣了个够本之后,林月天就继续马不停蹄,带着维纳去找他的下一个目标,骑士凯森了。
    其实骑士真的不难找。他和他暗恋的那个贵族少年都有着不错的魔法天赋,现在以朋友之名一起行动,在大陆南侧的自由冒险家群体里名气很大,不少二三流吟游诗人开始写凯森的冒险诗,指望他将来名气更大时能带动自己的名声增长。
    林月天改不了他热爱生活的习惯,时常造访路途上经过的大小酒馆,品尝各类世界特色酒水和食物,也听了不少长篇大论的赞美诗,这些歌曲中都提到了凯森最出名的特点:他随身的那把骨剑。林月天和几位吟游诗人交谈过,他们有不少人相信一个比较浪漫的传说,凯森把他不幸早逝的爱人的骨锻成武器,以此来纪念他死去的爱情。
    “……不会是我的骨吧。”林月天疑惑了。
    林月天最终找到凯森和那名贵族青年时,他们正扎营在某处荒野。原身再怎么说也是个大魔法师,今时不同往日,自然不会被发现。林月天乐得隐蔽在黑暗中偷听他们的对话。凯森叫那个青年“乔伊斯”,他们正讨论刚刚结束的和哥布林的遭遇战,又讨论接下来去哪里继续他们的冒险。
    真是其乐融融啊。林月天心想。
    然后林月天对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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