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但褚延还是选择继续往下说:“我换个方式问你吧。你和宋元煜从小玩到大,我敢肯定宋元煜知道你的一切喜好和厌恶的东西,甚至包括你的生日,鞋子衣服的码数,喜欢用的香水和某个名牌,那么你知道宋元煜喜欢什么么?他的生日你记得么?他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鞋子穿多大,衣服穿多宽,喜欢带什么样的手表喷哪种味道的香水,这些你都知道么?”
“我……我……”陈英佐回答不上来褚延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句句都戳中了他的心。
就如同褚延所说的这样,宋元煜清楚的记得他喜欢的和讨厌的东西,记得他的生日和衣服鞋子的码数,喜欢用的牌子,而他,大概除了宋元煜叫什么名字,家住在哪里之外,其他的都一无所知。
每年宋元煜过生日,都是对方发消息给他,而他为了省事,每年都是发生日红包给宋元煜。
最重要的是,过生日的时候,醉的那个人应该是寿星公,但每年宋元煜的生日,都是他喝醉了,宋元煜把他平安送到家。
想到这里,陈英佐心里一片哇凉。
他口口声声说宋元煜是他的好哥们儿好兄弟,可是却连自己的好哥们儿的生日和喜好都记不住。
看到陈英佐吞吞吐吐的样子,褚延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于是他更加心疼宋元煜了。
不过喜欢一个人就是这样,会一直默默地为对方付出,哪怕知道不会有回报或回应,也会义无反顾去做那些事情。
如果把宋元煜比作一只飞蛾的话,那么陈英佐就是那串火苗,把宋元煜伤得体无完肤,最后不得不狼狈地逃离这座城市。
而陈英佐也从吞吞吐吐变成了惊慌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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