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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宋二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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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去了多久返回来的?”
    “大约十几分钟。”
    两幢宿舍楼距离五分钟的路程,来回十分钟。
    投毒几秒钟的事,完全可以。
    探长罗平问完了。
    被告律师举手发言。
    进行询问,“你能再具体确定一下被告孙敏芝从宿舍回来的时间吗?”
    女生想了想,“因为当时没看表,所以不知道具体时间,孙敏芝来时六点十分,坐了有五六分钟发现送我的东西忘了拿了,立刻回宿舍去取。”
    “你为什么记得那么清楚她来时是六点十分?”
    律师问。
    “她说六点钟过来,我看表过了十分钟,以后她不来了,她那时候过来了。”
    “这样推算,被告孙敏芝六点十分来的,坐了五六分钟,六点十五分回宿舍了,来回十几分钟,回来时,六点半左右。”
    律师说。
    女生说;“差不多,可能时间稍长一点。”
    律师对审判官说:“我问完了。”
    警方传唤下一个证人,下一个证人是学校雇的女佣,打扫学生宿舍。
    女佣是已婚三十岁左右的妇人,罗平发问;“案发当晚你一直在水房洗衣裳对吗?”
    “是”
    学生的衣裳交给女佣洗,洗一件一角钱。
    “如果有人经过你能看到是吗?”
    “是,水房门开着,我对着门坐着洗衣服,有人经过我能看到。”
    罗平又问:“当晚,六点到八点半这段时间,有几个人回宿舍。”
    女工说:“我看到一个人回女生宿舍,就是孙敏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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