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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诏狱看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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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监黄赐的贿赂,在京师选兵时,暗箱操作,将黄赐的弟弟黄宾选为了江西都司指挥使的案子。
    这个案子牵扯人数甚多,按理说怎么样都要审个好长时间。而且项忠当场抗辩,反驳说自己与黄赐毫无私情。
    但就是在证据并不充分的情况下,当日就被左都御史李宾定罪,确认了这一干人等确系利用各自在军中的实权,私相授受,卖官弻爵。项忠更是被指私通内廷近侍,居心不良。
    李宾将定好的罪名写成奏折,经由内阁,递交给了皇帝。
    六月初九,公审后的第三天,朱见深下旨,将项忠削职为民。项忠之子项绶贬至湖广九溪卫。姚璧被贬广西思明。黄赐降为长随,往南京司香。其弟黄宾削职为民。兴宁伯李震降为左都督,发往南京“闲住”。守备靖州指挥使庄荣降为指挥同知。甘肃参将都指挥同知刘文降为署指挥使。(注释2)
    其余一干人等,也都被降职的降职,罢官的罢官。
    项忠在朝中经营了三代的人脉势力,被彻底瓦解。从他称病拒绝上朝,到彻底失势被贬,前后连半个月的时间都没有。
    其中,除了一开始秘密揭发黄赐的情报来自东厂校尉,而黄赐本人因为是内侍,这一点也让人无可厚非。
    至于弹劾项忠和姚璧的折子,是监察司的监察御史冯贯和左给事中郭镗联合上的。二人都是谏官,与厂卫并无瓜葛。
    之后所有的抓人,审案,结案,都是由三法司执行,没有丁点厂卫的势力和人马介入。
    而最后朱见深下旨宣布他们每个人的处理方法,也是通过给事中的。
    刑案重归三法司,下旨必经六科,奏本必经内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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