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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心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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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的价格买到了两双简约大方的运动鞋,虽然超出了预算,但梁曼宁很满意,她看到于瑾走路轻快的模样,比自己买了新鞋还开心,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她昨天还有些排斥这个“不速之客”。
    而梁曼宁的转变,于瑾自然看在眼里,也并不意外,凭她的道行,想跟一个涉世不深的小姑娘交朋友,简直不要太容易了。
    话又说回来,也是梁曼宁比较好搞定,换做谭米雪,可能……
    于瑾刚刚在脑子里做出这样的假设,就听有人娇声娇气的喊她的名字,转身一看,不由为这天注定的孽缘而感到无奈。
    作者有话要说: 有没有玩过QQ炫舞的小天使,来让我看见你们的双手,《动情》搞起来
    第009章
    前女友的写作风格与郭敬明有几分相似,极其善于用大量笔墨,从多个角度来描述服装,在那本时,于瑾就知道谭米雪喜欢穿价格昂贵,华丽又繁重的裙子。
    从作家的角度出发,这样一方面可以塑造假千金骄奢的性格,一方面可以对比真千金清贫的处境,是很符合逻辑的。
    不过放在现实却并非如此。
    起码在于瑾看来,不管是极具欧洲宫廷风格的泡泡袖荷叶边白衬衣,还是有些洛丽塔意味,用蕾丝、轻纱、蝴蝶结组成的连衣裙,穿在谭米雪身上都毫不违和,甚至让她甜美漂亮的像一块新鲜出炉的草莓蛋糕。
    在非主流成为主流的时代,谭米雪才是真正意义上充满个性的非主流。
    如果她天生是善良的女孩,于瑾想,自己会爱她。
    可谭米雪,爱她绝对是一桩苦差。
    “愣着干嘛,快过来,我提不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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