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脚,因为他的骄傲。
周翰各方面都优异,圣约翰学院的运动会上,周翰在各种比赛中勇拔头筹,豪夺奖牌。他最享受的事便是带着长子出席豪门望族的晚会,他们的子弟们都在圣约翰读书,人人听闻周翰的盛名,他一边谦逊地说“哪里,哪里”、“谬赞,谬赞”,一边想他们还不知道周翰博古通今,他们不知道儿子在旧学上的造诣,尤其在书画和音乐上。亲友们都问他是如何栽培周翰的,他不过请些魁儒俊彦们来坐馆,自己并未殷勤过问儿子的学业,一转眼,周翰便成材了。
周翰在房帏中亦洁身自好,甚得他心意。震烨的女儿很好,像蕙雪少年时,筝弹得跟蕙雪一样好。他之前迟迟不肯给周翰订婚,就是因为他认为没有女子能配得上他的儿子。周翰年幼时,他对孩子不亲近,没有感情,不过尽做父亲的义务。他现在越来越喜爱周翰,因为周翰太像自己,不,比自己出色得多,是人中龙凤!待他百年后,顾家的家业也许要在周翰手上继续发展壮大,他深信儿子会光宗耀祖的!他惊诧于自己的转变,以前他从未想过把家业传给周翰,他要传给自己跟蕙雪的儿子们,至于周翰,他会保证他一辈子荣华富贵。
他想起周翰的母亲,那柔和、聪慧、秀美的女孩,她不是不好,只是自己心中有了蕙雪再容不下别人。他与她结合的最大好处便是有了周翰,他温和地笑笑,过年回乡,他要陪儿子去她坟上看看,添把土。
“你会打枪吗?”他的次子亦扛着枪跟在哥哥后面。
“我给哥哥装子弹!”
很好,鹡鸰在原,他喜欢经国和周翰间的兄弟情谊。
顾瑾瑜和周翰站着说了会儿话,司机何
第12页(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