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经国一则帮着兄长转移话题,二则他感兴趣,他对一切的政治制度都感兴趣。
1934年底,国民政府在各省普遍实行保甲制度,鉴于各地地理、交通、经济情况不同,规定“甲之编制以十户为原则,不得少于六户,多于十五户”,“保之编制以十甲为原则,不得少于六甲,多于十五甲”。每保设办公处,有正副保长及民政、警卫、经济、文化干事各一人。保长兼任本保“国民民兵队”队长和“国民学校”校长,将行政、军事、文教的权利揽于一身。保长通常由当地地主、土豪或顽劣担任。
“我们那儿的财主不愿意当保长,嫌麻烦。我家里有十几亩地,能吃饱肚子,还有点富余。当保长有利可图。”他并不避讳。国民政府对保甲制寄望极大,保甲制的推行却收效甚微,其原因是公正之人不愿担任保长、甲长,不肖之徒又多以保长、甲长有利可图,百般钻营。保甲制度变成欺诈百姓的工具,民怨载道。
“然后,你就当上保长了?”难道不需要贿赂?经国暗忖。
“没那么容易,想当保长得拿钱给乡长,我哪有余钱?我们是个穷村子。”
“那么......”
“我跟人说我做了个怪梦,土地公托梦给我,让我帮着他照顾一村的乡亲们,然后我该干嘛干嘛去了。一传十、十传百,村里的人都推举我做保长,乡长就让我当保长,我推辞不掉。”
兄弟俩都笑。“好主意,你真聪明!这跟‘刘邦斩蛇起义’,陈胜‘大楚兴,陈胜王’一个道理,都是‘君权神授’!”经国赞叹。怪不得让他当军需官,孙立人很有眼光,任人唯贤!
“什么兴,什么王?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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