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家不能随便对男子动手动脚,懂不懂?”
这对花仔有点难,她只有在考虑嫁人这回事的时候才想起自己是个女的,成婚时须得找个男的。
而且她也就是掏了掏衣裳,半点肌肤都没挨着,“这也算动手动脚?”
“算。只要碰到了便算,懂么?!”
他的语速飞快,眉头紧皱,神情比布置军机时还要严肃,看上去……挺凶的。
但脸却是红的,红得连耳根子都没放过。
也不知道是气的,还是因为别的。
花仔仔细回忆了一下,在人生经历里找到了类似的景象——有一回,兄弟们跟老大下山找富户们讲道理谈人生的时候,阿郎摸了一把面摊老板娘的脸蛋,那老板娘提着竹竿追出二里地,当时脸好像就是这么红,表情好像就是这么凶。
花仔决定解释一下:“那个,夫子,我可不是调戏你,我就是想看看你把牌藏哪儿了……”
“不管是为了什么,不行便是不行!”
姜安城猛然起身,扔下这两句话便走。
花仔眼尖,在他转身之际,好像发现他的耳根更红了,红得简直要滴下血来。
可惜姜安城没给她确认的机会,步子迈得又大又快,好像多留一刻便会被吃了似的,转眼便迈入了屋外的夜色中,消失不见。
花仔看着门外,陷入了沉思。
嗯……这到底是恼火,还是害羞?
或者,又恼又羞?
不过还没思出个结果,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浮上了心头。
——卧槽,那三个家伙输了多少坛酒,她忘了计数!
于是第二天一早,花仔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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