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
老板又陆续上了大阪烧、可乐饼等,这时的李富贵已经没有心思说话了,他全神贯注地投入美食的海洋里,面还很烫,李富贵只能一边吹一边吃,就这样还吃的很快,几分钟不到一碗面就被解决了七七八八。
然而李富贵吃的虽然快(凌哲夜曾说他吃每顿饭都像饿鬼投胎),但是动作却不粗鲁,从家族那里耳濡目染、从小被教导的饭桌礼节早已经渗透了他的人格。尉迟徵就更不用说了,他抬起筷子优雅得像小提琴家举起琴弓,要在音乐厅拉一曲巴赫一样。
他观察到李富贵对那两片卤肉万般珍惜的样子,心中颇觉有趣,说:“这么想吃,怎么不让老板多加几片?”
李富贵摇了摇头,“你不懂,物以稀为贵,卤肉虽然好吃,但也只在这碗面中起到提味的作用,如果让它反客为主,吃多了反而会腻,这样就失去了它的灵魂。”
尉迟徵听他讲的头头是道,低头看了眼自己碗里还未动过的两片肉,坏心道:“这样的话,就算我想把这两片肉给你,你也是不会要的咯?”
李富贵:“……”
他憨憨一笑,“非也,非也。”
然后迅速地把自己的碗一推,推到尉迟徵面前。
尉迟徵:“……”
李富贵讨好地说:“但是有一种情况,卤肉怎么吃都不会腻,那就是吃朋友分给我的肉。”
被他的话愉悦到,尉迟徵嘴角微勾,把碗里的两片肉夹给他,后者笑眯了眼睛,露出两个深深的酒窝,连忙张开深渊巨口,把一整片肉放在嘴里,“唔……真的好好吃≥v≤”
看他吃的这么欢,尉迟徵也跟着吃了口面,排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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