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就射眼睛,侧面对着就射手。金兵除了眼睛和手之外,全身上下,从咽喉到膝盖都被铠甲覆盖,牛皮或马皮的靴子也能抵挡一点。穿的是是抢来的辽国铠甲和他们自己制作的铠甲,能抵挡住箭。射腿和脚没有多大意义,人要是忍一忍,还能留在马上继续作战,而且是越战越勇。就连马也能身中数箭继续逃跑,一旦杀红了眼,没有人贪生怕死。
有传令兵策马高呼:“官家有旨,杀金兀术,赏万贯,封武功郎(正七品、团级、诸司副使),食邑三百户,封妻荫子。”
他骑着快马,口齿清晰又声音洪亮的大声喧嚷,让官家的慷慨赏赐人尽皆知。
宋军一时间全都沸腾了,家财万贯是所有人的梦想,大部分人奋力拼杀一辈子也得不到这样的高官厚禄,更何况之前边关太平无事,连立功的机会都没有。只要杀了那个自己送上门来的金国大王,功名利禄,荣华富贵,一次到手!
折指挥使暗道不好,一旦人人都争钱冲向金兀术,不盯着自己眼前的金兵,而盯着那一万贯,反而会打乱大宋的防御阵型。赶忙叫人传令:“凡是杀了金贼,都有重赏!”
官家可能舍不得钱,但是没关系,辽主的军队就在不远处缓慢逃跑,他出钱劳军是应当的……希望他还有钱吧。
士兵们只是短暂的骚动了一下,继续攻击眼前的敌人。都觉得王舜臣更有可能得手,他更灵活,迅猛,而且箭上刻着他的名字。
王舜臣围绕着这□□百人的金军,游走了小半圈,终于看到了金兀术,看到他雪白的毡帽。
他伸手到另一个箭袋,捻出两只箭,黏在手里,寻找下手的机会。身上挂了两袋箭,一袋是制式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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