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着要我送你回去,也别乱发脾气,好么?”
他语气真诚,认真许诺,再也不会让孟新辞孤苦无依。
孟新辞接过万均修手里的毛巾,帮万均修脸上的水渍擦掉。低声说:“我不想叫万新辞,我想叫孟新辞,因为是我爸爸给我取的。不过我会乖乖的,听你的话,会帮你一起摆摊,会做家务。”
万均修抬手挪掌,捧着孟新辞的小脸,浅笑着说:“那我们说定了,你乖乖的跟着叔叔一起生活。明天我带你去见你李叔,我们去落户好不好。”
孟新辞也露出笑容点点头。
第二天万均修起了个早,在衣柜里翻了很久,找出一件衬衣和一条西裤。
这是刚入伍那几年回来的时候买的,还没穿几次,现在看起来都很新。那会自己身体还健康,在部队里练出一身完美肌肉,穿起来非常精神好看。
现在因为长期瘫坐在轮椅上,肌肉早已经荡然无存。上身还好,有骨架撑着。裤子穿起来应该就没那么好看了,不过坐轮椅上应该也看不太出来。
他先把自己挪到床上穿好裤子,再坐回轮椅上,看着孟新辞已经收拾得差不多,对他喊了一声:“新辞,来帮叔叔扣一下扣子。”
他已经很久不穿带扣子的衣服了,他的手不允许他做这么精细的动作。大多时候穿带拉链的,还要请夜市里一个改裤脚的大妈帮他在拉链扣子那里安一个大点的拉环才能自己把拉链拉上。
孟新辞一边帮他扣扣子,一边嘟囔:“怎么搞那么正式,不就是落个户。”
万均修有点不好意思,笑着说:“想带你去拍个照片,怎么说也是一家人了,拍个我俩的全家福。不过都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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