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苏荞初就让王有智认了干情,现在他是一名大二学生,前途无量。
王有智在海市上大学,他的学费和生活费因为国家有补贴,他省一省的话,还可以寄一点回来给他姐姐治病。
这封信,就是知道王有智知道王有仁病了,把他节省的钱票寄回来给她看病用的。
苏荞初认字,他们一家都认识常用字。
就是王有智教的,一般的书信或者报纸能看懂。
当初苏荞初会想着摆摊卖早餐,也是因为在报纸上面看了一个类似的新闻。
苏荞初动笔给四儿子回信,但是手中的笔动起来,写出来的字却跟她原来的有着巨大的差别。
她原来的字字体偏大,结构松散,也就只能认得出那个字是什么,但是现在她手里的字端正有型,没有专门练过,不可能有这样的字。
看上去就是刚拿笔的小孩跟书法家。
苏荞初的笔停住了。
这字跟突然出现在她大脑的菜谱一样,很奇怪。
苏荞初惊疑不定的把这张纸撕下来,然后慢慢的,重新写了一个字,她按照记忆中的笔画来写,手下的字又变回了她原来的鸡爪子。
苏荞初沉默了几秒,开始动笔。
她写的信,很口语化。
“四儿,我们一家都好,现在不卖包子,卖串串,把吃的串到竹签,烫熟之后卖出去,味道好,生意不错,你姐的医药费不是问题,你好好学习,不要太节省……”她在信上把近况说了,然后就让王有礼王有义他们三个分别给王有智写一段,到时候一起寄回给他。
王有礼看着四弟寄回来的钱票也心疼。
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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