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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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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暮沉山给曼珠开的工资是一个月一万二, 日均四百唱整夜,从中扣除一半用于填补旧债, 剩下六千是固定不变的。
    想要额外收入,就需要客人花钱点歌, 如果能唱, 就能拿到这份钱。
    平日里客人单独点歌是一首五十, 不过这五十五十的, 可全都要经过暮沉山的口袋,最后发到曼珠手里只会剩下二十。
    平日里点歌的客人其实不多, 毕竟一个驻唱歌手自身曲库再深, 某一段日子里爱唱常唱的曲目都是差不多固定的,一晚上时间那么长, 点不点她都有可能自己翻出来唱, 太偏门的点了人家也未必会。
    而酒吧驻唱又不像网红主播那么有距离感,只能靠打赏去刷眼熟度。而曼珠不一样,她再怎么美艳动人,再怎么个性十足, 在那些老熟客的眼里都只是一个想泡也泡不到的带刺玫瑰,根本无需刻意讨好, 反正也不可能得到。距离不近不远刚刚好,偶尔碰到刺尖了也不会觉得疼。
    所以,点歌这方面的收入, 除开一些比较特别的日子外, 还真不会多出多少。
    不过为了多赚点钱, 曼珠也算留了不少心思,记下了一些愿意花钱点歌的客人各自喜欢的曲目,只要见到他们在,就一定不唱,连着几天冇听到,他们总会点上一两次。
    高三暑假带陆语冬出去旅游两个月,着实将曼珠这些年好不容易攒下来的积蓄花得一干二净。好在她也不担心钱不够用,毕竟六年过去了,当初那笔欠账已经还得七七八八,再过两年她就无债一身轻了,趁着身上还有债,厚着脸皮多借钱也不是啥大事。
    不过她并不想听暮沉山在耳边多哔哔,毕竟他话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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