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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后我桃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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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人,完全没有法庭上咄咄逼人的架势。
    其实顾曦这个案子,非常好办。
    首先就是当初借贷的时候,顾母和顾宁虽然跟借款方提供了顾曦的证件。
    但实际借款签名人并非顾曦,而是由顾宁冒名顶替。
    因此这个合同直接属于无效合同。
    但由于,顾母确实拿了小额贷的四十万,这又属于发生了真实的实际借贷关系。
    顾家需要归还四十万,按照借期,偿还银行利率的利息。
    由于借款实际比较短,这笔钱算下来,只有五千多,完全不需要十万块的天价。
    张耿当即就拿出了解决方案。
    一是直接起诉,二是由他出面和小额贷方先谈一谈。
    顾曦选择了后者,起诉的话,战线拉得太长。
    她并不想和原主那一家人扯皮,而且要偿还那四十万,就需要卖房子。
    顾家人摆明了就不想卖房子,俗话说穷的怕横的。
    顾曦怎么说,家里人都会拖下去,还要骂她不通情理。
    而小额贷的人,一旦转移贷款关系,那么被催缴人变成了房子的所有者。
    让真正动了这笔钱的人,去承担后果,这才是她最想要的结果。
    张耿也任何顾曦的想法,他行动力很强,当天就让助手拟定了一份合同。
    相约隔天去明城和小额贷的负责人商谈这些事儿。
    顾曦打算处理完小额贷的事情,再去顾家走一趟,她打算一次性解决掉这些“吸原主血”的家人。
    第52章 一个人
    去明城, 坐得是张耿的车。
    张耿就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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