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像一个华丽又冰冷的城堡,大家都趋之若鹜,然而能在这里取得温暖的,只有少数的几种人。
林彻不想一个人孤孤单单,少了落魄的孔叙和他惺惺相惜,恐怕他真的撑不过来。
这座城市冰冷、排外。
所以他逼着孔叙,要她一直一直卖到现在。
一直卖!
一直一直的卖!!!
最好卖一辈子,永远也不要离开。
陪着他千辛万苦的生存,在两条路上各度九九八十一。
大家都风光好看,林彻需要有一个人,和他依偎着取暖。
但这些孔叙都不知道,她跟林彻吵了一架,打了几仗,说到兴处收拾好行李就准备要走,然,去机场的路上就叫人给拦下来了。
因为走之前林彻指着她说:“你今天敢走出这个门,我就叫人打断你的腿。”
“你别不信,我会要你永远永远都后悔。”
那个时候,孔叙没信。
林彻从一穷二白到今天的金尊玉贵靠的不是嘴皮子,他是有一些好手段的,手底下也跟了不少人。
那天夜里他叫人把孔叙打到半死,这方法粗暴、简单、省时、有效。
他没骗人。
孔叙在医院里住了半个月,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孔叙这条贱命到这个时候格外作践人,她恢复的很快。
然后,然后林彻亲手敲响了罗霄家的大门。
他说好久不见了,我手底下有一个不错的小女孩。
罗霄抬头看,只见林彻他明媚的笑起来。
那个时候他像疯子一样,用尽全力阻止着孔叙走出黑暗。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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