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逢场作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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纹,例如他跟对方发生肢体冲突时手臂上的血。
    但这一步无疑是一次冒险。
    翁智敏试图把自己代入成常劢行,如果她是常劢行,她会去冒这个险吗?
    冒个险又有何意义呢?
    真的能洗脱吗?
    翁智敏觉得自己头有点疼,她按了眉角,又把资料往后翻了翻。
    后面是关于常劢行的社会调查,常劢行没有任何前科,不仅如此他连一次交规都没有违反过。
    而且他的社会关系也很简单。
    成为孤儿后他断了跟父母双方所有亲戚的来往,被常老爷子收养后他就一直待在常家。
    除了帮常老爷子打理店里的生意,唯一的爱好就是做木工。
    翁智敏回想跟常劢行握手时的感觉,虽然他十指纤长,不过虎口处确实有一些老茧,可能是因为常年用刨子的原故。
    翁智敏又想到了常劢行的着装,昨天到刑侦大队去见他的时候,他换了一身衣服,可能是为了更为舒适他穿一身唐装。
    把一身唐装穿的那么有模有样还不让人觉得突兀,可见常劢行这个人平常就是这么穿着。
    喜欢做木工还喜欢着唐装,这样一个有文化底蕴且内敛的男人,会去杀一个跟他并没有什么矛盾与冲突的人吗?
    翁智敏又把资料往前翻了翻,她翻到了受害者袁浩这一页。
    从社会关系上来看,袁浩跟常劢行算是同行,不仅如此常家与袁家在古玩界都能称得上是有头有脸的人家。
    翁智敏生在安城,对古玩界不太懂。
    不过资料上写得很清楚,常家、袁家都是以盗墓发的家,在民国那会儿这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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