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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皇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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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三十四章土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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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被监察部门查到或被举报,不但要没收超出土地且要课以重罚!
    第二,名下所属承租田少于十亩者,不得贩卖!
    第三,土地买卖不论多少皆要前往官府有司部门办理转卖合同,并经审核通过方能视为有效买卖,反之一切都属非法,官府有权没收来历不明的土地并进行二次分配。
    第四,所有土地可以转租,同样需要进行备案签订转租合同!
    第五,所有赐田,没有任何理由进行贩卖,官府一概不受理赐田买卖合同,但凡强制买卖、兼并赐田者,官府依法没收并课以重罚,情节严重者入狱判刑!赐田主死亡且没有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名下土地收回二次分配!
    ……
    土改大诏并非立即通行全境,而是将南直隶暂定为实施范围,但天下谁会在乎什么暂定,南直隶都实行了,离普及天下还有多远?
    南直隶如今可是天下权贵大地主云集之地,对主导此番土改的内阁首辅史可法来说,他竟然一改往常作风,上来直接选择的便是先难后易,南直隶都摆平了,其余省份大地主难道心里还没点逼数吗?
    不过即便说南直隶是权贵云集之地,但重量级的权贵只有福王和魏国公,福王就不提了,人家封地压根不在南直隶范围之内,即便是要收回赐田,也得到洛阳去收,目前对福王来说,此番土改对他几乎没有半点影响,相反还有些许好处。
    什么好处?福王府原本拥有赐田超过万亩,兼并以后的土地更是达到了近三万亩,但随着福王逃出洛阳,这些原属福王的封地自然烟消云散,也就是说,福王哪怕拥有万亩赐田,却落不到一钱银子的土地收入,但土改之后,福

第五百三十四章土改(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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