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了。
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名叫越淳衫,大约是因为受到过度的惊吓,这头脑中的记忆乱成一团,眼下她只能依稀想起夜里被几名蒙面人偷袭,被硬灌了毒药而死。之后大概就被凶手扔在这里了。林羽乔很顺畅地接受了现实,荒不荒唐只是一种感觉,信不信却没得选。至于她能不能回去,且不说她已命丧江中,在这活的每一秒都是赚来的,既然已经来到了这里,就不能不信命,如果命中注定她能在某一刻再回去,那也要先度过了眼前的困境才是。
屋外阳光毒辣辣地曝了一地,耀得人睁不开眼。她将破帽遮在额上,这才看清视野之内不见丝毫人迹,远处似乎有片芦苇荡。她走了不过几步的距离,喉咙就已由发干变为已然要冒出烟来。她很清楚自己眼下的境况,必须趁现在离开,天黑前若找不到人家,还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危险。这个时候的荒郊野外只怕没有搜救队,来得更有可能是去而复返的仇家。
她又望见了那片芦苇荡,芦苇意味着有水。林羽乔咽了咽口水勉强润下喉咙。
眼瞧着不过一里地,对手脚发软的林羽乔来说却是无比遥远,她身上穿的是麻布衣服,粗糙的料子被汗渍后把这身体莹白的手腕磨得生疼,越淳衫为了扮成男装在胸部裹了布条,此刻却愈发湿闷难忍起来。
潺潺水声渐行渐近。林羽乔大喜,擦擦汗将粘在脸上的乱发一拨便钻进了草丛,眼前是条小河。她捧把水润了喉咙净了脸,被烈日烤出的晕眩感不再,人马上耳聪目明起来。她敏锐地觉察到才走过的方向有动静,她慌忙钻出芦苇丛,甫一探身,遥见一蓝衣人骑着枣红骏马飞驰而过,速度之快,她甚至来不及从刚刚润过的喉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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