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得让三省之间协调行动,三高官官定期在门下省议事。
在会上作出决定,然后三省行事按决定来。
这个议事的地方,名为“政事堂”。
所以,改制后,朝廷的最高行政机构是政事堂,而有资格入政事堂参加议政会议的官员,就是有实无名的宰相。
这些官员是谁呢?
中书省的正长官中书令,二人,副官中书侍郎,数人;门下省的正长官侍中,二人,副长官侍郎,数人;尚书省的正长官尚书令一人,副长官左、右仆射,各一人。
这些官员加起来有十余人,是宰相级别的官员,也就是出将入相中的那个“相”。
换句话说,自秦汉时起,一直和皇权“相爱相杀”的相权,会被一分为三,变成三省,而丞相/宰相这个“人”,分裂为十几个人(三省主副长官)。
三省六部制实行后,不会再有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单一权相,相权对皇权的威胁变小。
至于皇权,就要面对“程序正义”这个新对手。
何为程序正义?
那就是皇帝的诏令要由中书省先拟定几个版本,呈皇帝御览,皇帝认可后,正式定稿,经门下省核准方可签发,这时,皇帝的诏令才是“合法”的,尚书省才会执行。
如果门下省认为中书省拟定的诏书有问题,有权拒绝用印(盖章)并把诏书封好、驳回,是为“封驳”。
如果皇帝不死心,硬要中书省拿着没有门下省用印的诏令,让尚书省执行,尚书省可以认为这是“乱命”,是奸臣瞒着皇帝、绕过忠臣“矫诏”,有权拒绝执行。
第一百八十七章 三省六部(4/5)